编号: 220711-2(金社)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2年7月2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社所
金 社 所联系人: 吴静平 联系方式: 13866635016
调查单位联系人: 邵军民 联系方式: 19956271882
公告单位:枞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2年7月11日